企業“年產6.0萬噸特種粘膠纖維項目”于2005年7月取得了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查意見的復函(環審[2005]619號),于2008年5月取得了原環保部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環驗[2008]78號)。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對黏膠纖維質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在企業十多年的實際生產過程中,對原環評和驗收后的部分生產工藝進行了技術改造,以不斷提高粘膠纖維的產品質量,滿足市場需求,同時達到節水減排的環保目標。具體情況如下:
在紡絲生產過程中,原環評中牽伸、切斷工段酸性水在生產系統內循環過程中含較多雜質,影響產品質量,為此,建設單位擬在紡絲車間一期增加1套硅藻土過濾裝置,對酸性水進行過濾后循環利用,以減少系統內酸性水雜質含量,提高纖維產品質量,同時可提高酸性水的循環利用效率,減少工藝廢水的排放。
變動后,廢氣污染物產生量不變;廢水產生量減少,廢水處理措施保持不變,廢水污染物總量減少;固廢暫存量有所變化,新增的廢硅藻土S1固廢屬性待鑒別,鑒別結果出來前,應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變動后固廢依托現有貯存設施暫存可行。
此次變動內容不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新、改、擴建項目范疇,未納入環評管理范圍內,不需要辦理環評手續。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涉變動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的通知》(蘇環辦[2021]122號):“建設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后,原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五個因素中的一項或一項以上發生變動,且不屬于新、改、擴建項目范疇的,界定為驗收后變動”;為此,特編制《蘭精(南京)纖維有限公司年產6.0萬噸特種粘膠纖維項目驗收后變動影響分析》,并于2023年7月3日經專家審核通過。
建設單位:蘭精(南京)纖維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徐經理
公示時間: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