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儀征標段復工后環境監理第一次現場巡查
根據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環評報告書對停工期的要求,在持續停工4個月(4-7月)的儀征標段,于2016年8月1日取得施工許可后,正式重啟了水上復工;與此同時,儀征水道環境監理部也開始了施工駐場工作,并前往水上施工現場巡查了施工船舶及人員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經過8月5日持續一上午的巡查,大部分施工船舶均落實了在停工期前環境監理部所要求的環保措施。在臨時碼頭,項目部還將固廢進行了分類回收——單獨設立了“廢舊電池回收箱”,以區別其他施工及生活垃圾;另在環境監理員指導下,還劃分了固定垃圾堆放處及廢油堆放處。與該工程剛開工時垃圾、廢油桶等隨意堆放的情景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然而,施工現場仍然有其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例如廢油收集桶未進行篷布遮蓋,如遇到臺風等極端天氣,廢油將有可能被沖刷至江面,影響水生動植物及生態環境;故現場環境監理員就該問題對船舶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嚴厲地口頭警告,現場施工人員對于該問題第一時間進行了整改,并指派船舶專人進行定期維護。
總體上,經過環境監理部一年以來的駐場監理工作,項目部環保臺賬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開展;施工現場未出現環保污染事件。儀征標段整體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可控。(供稿: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