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級環評資質單位——江蘇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中高端人才招聘啟事
江蘇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南京市環保局下屬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環評體制改革成立的專業從事環保技術服務和咨詢的現代化咨詢與研發機構。
公司現有一支技術過硬的環保顧問團隊,其核心成員大多來自環保系統內的資深專家學者和管理人員,團隊由一批多年從事環保工作的環保部門改制離職人員、注冊環評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環境監理師、清潔生產審核師組成。目前在職人員近80人,其中一半以上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擁有各類環評持證人員69人,其中注冊環評工程師36人;環境監理持證人員37人;清潔生產持證人員20人;軍工涉密業務咨詢服務安全保密監督管理持證人員6人。
秉承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30多年來在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工程設計及環保科研等領域的豐富經驗、專業精神和良好口碑,江蘇潤環以高起點致力于為各級政府部門、園區、企事業單位提供全方位、專業化、系統性、持續性的環保第三方顧問服務,包括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清潔生產審核、污染場地調查評估及土壤修復、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環境工程設計等技術服務及咨詢。
公司現持有國家環保部頒發的環境影響評價甲級資質證書(證書編號為國環評證甲字第1907號),環評資質業務范圍包括化工石化醫藥、輕工紡織化纖、社會區域、冶金機電、建材火電、交通運輸等行業,是環保部推薦的規劃環評單位之一。
根據江蘇省環保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監理機構準入單位名單的通知》(蘇環辦[2013]327號)、《關于公布江蘇省第二批建設項目環境監理機構準入單位名單的通知》(蘇環辦[2014]184號),我公司現已獲得甲級環境監理機構準入資質,監理資質范圍包括輕工紡織化纖、化工石化醫藥、冶金機電、交通運輸、社會區域、火電建材等行業。
根據江蘇省環保廳《關于公布我省第七批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咨詢機構名單的通知》(蘇環辦[2014]145號),我公司現已獲得清潔生產審核資質,清潔生產審核業務范圍包括:化工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機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
現因公司發展需要,面向社會誠聘持有環評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專職環評工程師5名、環境監理工程師2名、區域環評業務首席代表若干名、環境工程設計及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若干名。具體條件如下:
一、專職環評工程師(5名)
1、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大氣科學、水文水資源、地下水科學等環境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環評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2014年環(huan)評(ping)工程師考試(shi)成績已通過者。
2、具(ju)有一年以上環(huan)評工作經驗(yan),能夠作為(wei)項(xiang)目負責人獨立完成環(huan)評報(bao)告書的編(bian)制工作。
3、責任心強(qiang),能夠服從安排,具有良(liang)好的團隊合(he)作精神。
二、專職環境監理工程師(2名)
1、環境(jing)科學、環境(jing)工程(cheng)等環境(jing)及相(xiang)關專業(ye)(ye)本(ben)科及以上學歷,持有環境(jing)監理崗位證書或建設部(bu)頒發的監理工程(cheng)師執業(ye)(ye)資(zi)格(ge)證書。
2、具有一(yi)年以(yi)上(shang)環境監理(li)工作經(jing)驗(yan),能(neng)夠獨立主持環境監理(li)工作。
3、責任(ren)心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zuo)精(jing)神,能(neng)夠勝(sheng)任(ren)經常出差的工(gong)作(zuo)需要。
三、區域環評業務首席代表(若干名)
1、在當地(地級市以上)環保系統和工業開發區招商部門有豐富的人脈資源。
2、熟悉環評業務全流程,能夠承接大量的環評業務及管理環評技術團隊。
3、能夠保證年承接環評合同額超過100萬元及本人持有環評工程師證書的優先考慮。
四、環境工程設計及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若干名)
1、環境工程、給排水、電氣、土建等環境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五年以上環保工程設計、安裝、調試等工作經驗。
2、持有注冊環保工程師證、給排水工程師證、電氣工程師證書、結構工程師證的優先考慮。
3、本身有環保工程設計及施工團隊的可帶團隊加盟我公司實現共贏,共享我公司在環保領域豐富的信息資源。
符合條件的、有意應聘及加盟者即日起可將個人詳細簡歷(須附個人一寸免冠照片及學歷證書、個人資質證書等各類掃描件)發至公司郵箱()。對于符合要求者,公司會盡快電話聯系及安排面試。聯系電話:025-85608198。
在完全熟悉及勝任上述崗位后,預計環評工程師年薪不低于25萬元,環境監理工程師年薪不低于12萬元,環境工程設計及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年薪不低于20萬元,區域環評業務首席代表視業務量給予豐厚的提成(上不封頂);同時,公司提供社保、醫保及住房公積金等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各項福利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