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華能灌云清潔能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委托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華能灌云海上風電場300MW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3月11日取得了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出具的《關于華能灌云海上風電場300MW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準意見》(蘇海環函[2017]9號)。
2019年9月底,項目開工建設,2020年6月首批16臺風機并網發電,2021年9月底所有工程完工,全部48臺并網發電進入調試階段。
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與原環評相比,主要變動內容包括:
①風機數量、機型發生變化,由原環評的60臺WTG4機型變為15臺GW171-6.45MW、31臺GW184-6.45MW和2臺GW140-3.0MW機型,總容量由300MW變為302.7MW;
②根據機型技術經濟深化比選結果,風機基礎形式由原環評的高樁承臺基礎變為單樁基礎;
③風電場內風機、海上升壓站布局相對原環評進行部分調整,用海控制范圍不變;
④35kV海纜長度由原環評78.9km減少至71.21km,220kV海纜由原環評1回12.13km變為2回共26km(單回13km),2回220kV海纜并行,間距為30m;
⑤因調整后風機基礎、海上升壓站、35kV海底電纜、陸上開關站用海面積減少,總用海面積由209.2863hm2減少為207.3539hm2;
⑥為了盡可能減小對海域資源的占用,綜合考慮送出方案和經濟性等因素,將陸上開關站位置由海堤公路外側海域變更到內側陸域,由征海變更為征地,新增永久占地14394m2;
⑦陸上開關站增設危廢暫存間,海上升壓站事故油罐由原環評3個50m3變為1個132.5m3。
建設單位于2023年8月編制了《華能灌云海上風電場300MW工程一般變動環境影響分析》,并于2023年8月10日通過專家評審。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涉變動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的通知》(蘇環辦〔2021〕122號)要求,現將《華能灌云海上風電場300MW工程一般變動環境影響分析》進行公示。
建設單位:華能灌云清潔能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沈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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