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按照習總書記對江蘇的具體指導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戰略部署,成立了生態文明體制與環境保護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制定了《省環保廳生態文明體制與環保體制重點改革專題任務分工方案》,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扎實推進環保體制機制改革。
(一)綠色發展評估。采用國際先進的評估辦法,遵循政策引導性、體系創新性、指標可靠性的基本原則,從資源利用效率、環境污染代價和生態產品貢獻3個方面設置11項指標,建立了江蘇省綠色發展評估模型和指標體系,并對全省13個省轄市2010、2011、2012、2013年度綠色發展情況進行評估,引導地方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
(二)生態紅線管控。實施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構建全省建設開發、農業生產和生態保護三大空間,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和形態,將全省劃定779塊生態紅線區域,生態紅線區域總面積24103.49平方公里。陸域生態紅線區域總面積22839.58平方公里,占全省國土面積的22.23%。同時,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出臺《江蘇省生態補償轉移支付暫行辦法》、《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和《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監督管理考核細則》,省財政安排9.88億元,對2013年度因實施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而形成貢獻的地區給予生態補償。
(三)流域雙向補償。出臺《江蘇省水環境區域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監測辦法》和《水環境區域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按照補償斷面設置“合理、公平、可行”的總體要求,以及各市的主要水體、水系、交界斷面數量、河流流量、監測站點布設等情況,累計設置補償斷面72個,涵蓋太湖、淮河、長江、南水北調等省內各個流域。采取“誰達標、誰受益,誰超標、誰補償”的雙向補償原則,對跨市、縣河流交界斷面、直接入海入湖入江入河斷面、出省斷面、國家重點考核斷面、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連續達標的給予獎勵,推進重點斷面水質改善。
(四)價格政策改革。在2007年脫硫電價、2012年脫硝電價實施優惠上網電價的基礎上,2013年,實施除塵電價,對達到考核標準的燃煤機組,上網電價在現行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2分錢。2014年,為鼓勵火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規定對達到“超低排放”的機組實行電價加價政策,暫定為每千瓦時加價1分(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為0.4、0.4、0.2分),極大促動企業減排積極性,蘇龍熱電將成為第一個可以享受“環保價格”的企業。全面開征揚塵排污費,標準提高至1元/平方米?月。
(五)環保信用評價。指導各地使用“1831”平臺中的江蘇省環保信用管理系統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全省2萬家企業參評,系統自動歸集了全省國控重點污染源環保信用信息,實現了自動評價,評價結果實時歸集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健全社會環保征信體系。省環保廳公布了2013年度961家國控重點污染源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從優到劣分為綠、藍、黃、紅、黑五個等級。南通市開展差別水價政策試點,對環境信用為“紅色”、“黑色”等級的企業,提高污水處理費加收標準。2012、2013年度連續二年獲得江蘇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單位考核一等獎,“省企業環保信用管理系統”獲得2013年度省政府創新獎。
(六)排污權交易。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蘇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舉辦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活動,14家電力、冶煉等企業參與交易,交易額近7392萬元。泰州市啟動排污權交易試點儀式,并開展了一級市場交易活動。
(七)環境信息公開。全面公開審批的17589個建設項目環評全本、批復全文,發布218條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初步完成全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信息發布平臺建設,實現了企業自行監測、環保監督性監測等業務數據的填報、傳輸和分析,對全省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情況進行通報,進一步提高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
(八)環境執法聯動。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和環保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制定了《關于建立實施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試行)》和《省環境執法聯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省級聯席會議和工作小組。省公安廳、省環保廳制定了《關于加強全省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打擊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和私設暗管、滲坑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犯罪行為。1-10月,全省環保部門累計向司法部門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65起,極大地震懾環境違法行為,讓違法者付出更加高昂的代價。
(九)市場化改革。省環保廳被環保部列為環保服務業試點單位,確定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和泰興環保科技產業園為試點依托單位,探索環保服務業發展模式。確認“江蘇省環境保護高氨氮與高鹽廢水生化處理工程技術中心”等8家首批省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同意蘇州嘉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單位開展江蘇省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支持六大環保產業園區建設。初步篩選確定22個適合交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事項。出臺社會環境檢測和輻射檢測機構環境監測業務能力認定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和操作考試,第一批考核通過人員和第一批社會輻射環境檢測機構已向社會公布。
(十)審批制度改革。推動簡政放權,已向市縣下放19項環評審批權限,開展危險廢物轉移網上報告試點。建立完善重大規劃和重大決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完成規劃環評審查6項,出具園區規劃跟蹤環評審核意見16項,對12個規劃環評滿5年的園區組織了規劃環評審核。全省參加事業單位環評機構改革試點的29家單位中,有12家單位完成了資質的機構變更。對省內91家環評機構及在我省備案的23家外埠環評機構進行了年度考核。
信息來源:江蘇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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